关于推行“两新”组织党建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8-10-15 字号: T| T

各镇、社区(街道)、园区党(工)委组织部门、综合党委,部分委局、区直属公司党委组织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注重解决基层组织活动场所的精神,加快“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基础保障体系建设步伐,积极推动“建党”向“党建”转变,提升我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区“两新”组织党组织中全面推行“五个有”(有党建元素、有电教设施、有学习资料、有宣传阵地、有工作台帐)党建标准化建设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


凡被评为市、区两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五好”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原则上都要推行“五个有”党建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实现绝大多数“两新”组织党组织落实活动场所,多数能按照“五个有”的目标落实硬件设施。


二、工作要求


1、有党建元素


党组织要在比较显著的位置悬挂标识,党员活动室要挂标牌,配备党旗。党员活动室布置要规范,体现出“两新”组织特点、党组织特色。有条件的要设立党务公开栏,将党组织工作职责、制度、目标、计划、党员承诺等上墙公开。


2、有电教设施


有一套性能良好的电教设备,包括电视机或投影仪、VCD或DVD等播放设备,有条件的配备专用电脑(可上网)。有一定数量的党员教育资料片,并运用电化教育设备定期开展党员教育活动。


3、有学习资料


党员活动室内设置书架、报架,并有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以及各类阅览书籍、报纸,也可以设置经营管理、技术创新、工艺标准等与“两新”组织发展、提高员工技术相关的书籍,为党员群众学习提供便利。


4、有宣传阵地


从生产经营、员工思想教育、文化建设等方面着手,结合工作环境,可以在车间内外、食堂、办公区、会议室等地方设置党建元素,营造党建文化、企业文化的良好氛围。在比较显著的公共场所设置宣传专栏,形式可以是黑板报、橱窗等,有条件的可以创建内部宣传刊物、支部网站等。


5、有工作台帐


有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年度计划、总结,党员基本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发展党员工作、困难党员等台账资料。有一套详实记录各次支委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以及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的党组织工作手册。收集、归纳和整理党组织开展各种活动的文字、照片等,形成相关活动资料。


三、组织保障


推行“两新”组织“五个有”党建标准化建设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的有效载体。各党(工)委组织部门、综合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真正落到实处,使之成为激活广大“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力的“点火器”、“两新”组织发展的“助推器”和和谐松江的“维护器”。


1、要落实工作责任。推行“五个有”党建标准化建设工作是一项探索性工作。各党(工)委是落实“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推行“五个有”党建标准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组织部门、综合党委作为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要为在推进过程中确有困难的“两新”组织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区委组织部、区社会工作党委将把“五个有”党建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检查验收。


  2、要加强分类指导。要因企制宜,分门别类,循序渐进,创新落实活动场所方式,不搞“一刀切”。对具备条件的“两新”组织,特别是“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五好”党组织所在“两新”组织和规模以上企业,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采取挂牌、行政承诺等方式,在内部落实固定的党员活动场所。党员活动室的布置要符合企业特点,防止“千人一面”。对自身资源有限的“两新”组织,可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依托党员服务中心(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采取签订协议的方式,落实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各党(工)委要挖掘、整合、利用面向社区群众的会议室、电教室、图书馆和驻地单位的文体教育场所设施等各类资源向“两新”组织党组织开放,为其活动提供便利。


3、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宣传阵地和舆论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做好落实活动场所工作、推进标准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积极争取广大企业主的支持,及时发现、宣传重视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的“两新”组织业主和党组织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从而带动面上“两新”组织尽快落实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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